长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将实现学生单人单桌可升降课桌椅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7-25
2018年完成更换445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符合标准的课桌椅共计65000套,使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课桌椅全部实现单人单桌可升降标准。《方案》明确,项目按照“统筹规划,当年实施,市管县(市、区)配,严格标准”的原则实施。县(市)区是项目实施的主体,承担项目所涉及的行政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所更换的课桌椅为现有学生正在使用的未达到单人单桌可升降标准的课桌椅。不包括因陈旧破损需年度正常更换的课桌椅。
《方案》要求,依据国家和省装备标准,市教育局组成专家组,制定项目课桌椅的具体技术、材质、环保、安全要求和标准;各县(市)区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市里制定的技术要求。
据悉,长春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单人单桌可升降课桌椅全覆盖项目已列入“2018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市教育局成立项目专家组,由教育装备人员、技术人员、学校人员、财务人员、纪检人员等参加,负责项目的技术标准制定、检查评估和风险防控等工作。该项目列入2018年度督导项目,对项目完成情况、设备质量、资金使用等进行全面督查,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各级纪检和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